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布《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》的通告
各市场主体:
根据自治区职转办《关于编制完善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、承诺书和告知书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,我们编制了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、承诺书和告知书范本,现将市场主体涉及的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予以公布,请各市场主体知悉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附件:《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》.docx
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3年9月7日